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四个签证事务方面有固定辖区的代表机构
1. 安徽、江苏、浙江省和上海市居民或常住人员只能在德国驻上海总领事馆申请签证。
地址上海市吴江路188号,静安新时代大厦14层,邮编200041
电话(021)62171520,传真( 021)62180004.
2. 福建、广东、海南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居民或常住人员只能在德国驻广州总领事馆申请签证。
地址广州市环市路339号,广东国际大酒店19楼,邮编510098
电话(020)83306533, 传真(020)83317033。
3. 香港和澳门居民或常住人员只能在德国驻香港总领事馆申请签证。
地址香港中区金钟道95号统一中心21字楼(United Centre, 21st.Floor 95 Queensway-Central, Hongkong),
电话(00852)21058777,传真(00852)21058788。
4. 德国驻北京大使馆主管中国其他地区居民的签证事务。
地址一北京市朝阳区入口 邮编100600 预约电话: 0086(10)65321925 网址:www.dtbotschaftpeki.org.cn(可以预约申请签证时间)
地址二东直门外大街17号北侧 传真: 0086(10)65323557 电话: 0086(10)65325560(不能预约申请签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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